Friday, September 21, 2007

巴黎日記|邱妙津

"她受限於他的愛慾,而在這愛慾裡的自我犧牲、無怨無悔、壓抑自我、無限等待、無限忍耐與包容,正是她無法以自我為中心去看待,這樣唯恐失去愛而以他人為中心,帶給自己無窮被傷害、被不負責任、被不公平、被拋棄之對待。這種以愛換愛是根結的苦難,她認為要得到一丁點的愛、要用一整船才能換取。認定自己是不值得被愛的、自己根本無法愛自己、如果自己不先去愛別人別人完全不會來愛自己。這使得她由愛慾的主體變成愛慾的客體。

而他愛慾的模式是以自我為中心,是一種萬物皆為我所用的攫取、使用的模式,若在這他主動要實現的慾望中與他人衝突,他也習慣付出精神或肉體受到暴力的代價。他換得愛慾的方式,是使自己增加主客觀條件更值得被愛,使自己變成世界及愛慾的主宰。他慾望、選擇、追求、要求、評價、拋棄他的愛慾對象,然後再循環。他給他的愛慾對象制定律法,如果他的愛慾對象不遵守律法,他就會繼續攫取、但不給予愛,並且斷絕他的愛慾對象的一切愛慾來源,使其無能、無法慾望他人,使其受懲罰、受孤立。他主動去實踐也主動拋棄律法,斷絕愛慾的付出,也甘心付出精神或肉體的代價,所有的恐懼、挫折並不內射為自我傷害及自我貶抑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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